关于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

  赵颖        2017-03-28        884

 

各学院:

    根据 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豫政 〔2015〕59号)精神及有关文件规定,为做好今年我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发放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补贴对象和范围

    我校2017届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。

(一)所在家庭父 (母)亲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;

(二)本人为残疾人;

(三) 已获得2016——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。

    毕业生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以上的,只按一种情形申报,不得重复享受。

二、发放原则和标准

(一)发放原则。坚持诚实守信、自愿申请、学校评定、公平公正、分级管理、专款专用的原则。

(二)发放标准。符合条件的每人1500元,一次性发放。

三、申领发放程序

(一)求职创业补贴申请。

    1、符合条件的毕业生,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出申请并认真、如实、完整填写《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。

个人申请支撑材料包括申请表、就业创业证、身份证,享受低保或身有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(包括生源地及高校助学贷款)的证明 (以上除身份证外均为原件),先交由院系,由院系收齐后统一于4月5日下午5点前将材料汇总提交到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四楼402室。

提示:①所有申请此项补贴的学生都需提交《就业创业证》,若没有此证的同学可以暂不提交《就业创业证》,申请表上《就业创业证》编号暂时不写;

②申请表中县以上资格认定机构意见一栏中,若申请资格类别为国家助学贷款,认定机构统一为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;低保证认定机构为县级以上民政局盖章(若无低保证提供低保存折近期存取款证明及相关家庭户口本复印件);残疾证认定机构为残联盖章。

③申请表中银行卡号需为学校统一发放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号(交学费的银行卡)。

    2、初审公示。学院统一收齐学生申请材料后自行审核并公示,学生申请纸质材料并同附件2《2017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》纸质版交到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四楼402室,另将附件2《2017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》电子版发送至977304766@qq.com邮箱,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:学院(学历)+明细表。截止时间:4月5日下午5点,未通过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由招生就业处通知给院系或个人。

要求公示时间:

学院公示时间:4月5日—4月10日

学校公示时间:4月10日—4月15日

咨询电话:0394—7998038晏老师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招生就业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3月28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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